当涂县科技局主要职责 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研究拟定全县科技发展战略政策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的各项规划和计划。 (二)编制实施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实施国家、省、市下达的科技攻关、星火、火炬等各项科技计划;选择对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项目,组织力量进行攻关。 (三)合理使用和管理各项科技经费,建立和管理科技发展基金。 (四)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工作,指导全县科技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科技中介服务。 (五)管理全县技术认定、登记工作,建立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网络。 (六)管理全县科学技术成果,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、推广、保密、登记、申报和奖励工作,管理全县专利工作。归口管理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和科技统计工作。 (七)指导和协调各部门、各乡镇开展科技兴农、科技兴企、科技兴县工作,组织实施科技扶贫,创建星火密集区等。 (八)负责全县科技动员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动员规划及实施预案;检查、指导全县科技动员准备工作,提出装备、科技动员的报告和建议。 (九)归口管理全县地震监测、预报工作。 (十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当涂县科协主要职责 (一)开展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思想,促进学科发展和知识创新,推动科技进步,促进科技人才能的成长与提高。 (二)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技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,推广先进技术。 (三)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、愿望和要求,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;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技政策、法规的制定和政治协商、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工作;表彰、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,推荐人才;开展科技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。 (四)开展科学技术、经济、社会发展重大课题和项目的科学论证、决策咨询活动,提出政策性建议,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;接受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评估、成果鉴定、专题调研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工作。 (五)指导科普画廊、科普橱窗、科普基地、科普示范基地等科普场所设施建设。 (六)依法监督管理下级科技团体,指导下级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(研究)会的业务工作。 (七)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当涂县地震办公室工作职责
县地震办是县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:
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》及《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》的规定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;
(二)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,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;
(三)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破坏性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;
(四)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;
(五)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,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的职能;
(六)承担市地震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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